27Jun
2016

集团印发餐饮独立经营核算单位考核奖惩办法(

发布者:admin

为进一步落实集团年度工作会议“四有、三重、一防”的工作要求,切实提升经营管理水平,提高经营效益,日前,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,集团印发了《中州国际集团餐饮独立经营核算单位考核奖惩办法(试行)》。

此次实施餐饮独立经营核算单位考核奖惩办法,主要目的是划小核算单位,开源节流,实现员工收入和经营效益挂钩,调动全员参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,实现所有经营点全面盈利。适用集团各酒店(公司)相关餐饮独立经营核算单位。

一是下放权利。赋予各核算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核算单位经营管理工作,充分享有本核算单位用人自主权和编制权,推荐优质物、料供应商的权利。

二是激发全体员工的营销意识与竞争意识,提高经济效益,落实全员销售机制。

三是增设经营奖,本着责权统一、自主效率原则,使奖金计提与利润完成情况挂钩,优化薪酬结构和经营奖设置、分配方案。

四 是完善年终奖发放机制,根据年底综合考核,未达到盈亏平衡点,年终奖为零;超过盈亏平衡点,可按超出部分利润的 50% 提取年终奖但最多不超一个月工资标准;超过预算收益点,可按超出部分利润的 50% 提取年终奖但最多不超一个月工资标准;超过出租收益点,可按超出部分利润的 50% 提取年终奖但最多不超一个月工资标准;超过投资回报点的,可按超出部分利润的 50% 提取年终奖但最多不超一个月工资标准(以上各阶段最终提取额合并计算但累计最多不超过四个月工资标准)。

集团规定,发生安全事故或达不到管理考核标准的,视情节分别对责任人按比例扣发奖金并按员工手册给予相应处罚;核算单位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经营业绩达不到盈亏平衡点的,集团将组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评估,重新选任该经营单位负责人。

加强考核,日常考核:由各核算单位所在公司(酒店)按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和分配办法计发奖金,集团审计考核部随时进行抽查。综合考核:由集团审计考核部以季度、年度为周期对各核算单位进行考核(具体办法见附件四),为集团运营监测、薪资调整和人事任用提供依据。

集团餐饮独立经营核算单位考核奖惩办法,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试运营,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,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整。

 

 

出自: 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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